河北省2006年成人高考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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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招考网整理自: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2006-11-16 8:41:21 |
经省招生委员会审定,2006年我省成人高校各层次、各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确定如下:
一、专科起点升本科
文史类 270分艺术类 150分 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理工类 225分
经济管理类 205分
法学类 225分
教育学类 200分
农学类 150分
医学类 270分
中医类 150分
二、高中起点升本科
文史类(含外语类)330分
理工类 285分
艺术类 230分 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三、高中起点升专科
文史类(含外语类)170分
理工类 150分
艺术类 110分 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体育类 120分 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乡村医生 2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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